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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消費賞
冬日消費賞
 

換領條款及細則

消費賞

  1. 「秋日消費賞」的推廣期為2025年1124日至12月28日,並分為五個消費期進行 (第一個消費期: 2025年1124日至1130日; 第二個消費期: 2025年121日至127日; 第三個消費期: 2025年128日至1214日; 第四個消費期: 2025年1215日至1221日; 第五個消費期: 2025年1222日至12月28日)。 
  2. 推廣期內,會員於同一消費期累積任何利東街商戶電子消費每滿HK$2,000,即可獲贈10,000額外積分獎賞。
  3. 每筆交易最少金額為HK$100。
  4. 每位會員於每個指定消費期最多可額外賺取30,000積分。
  5. 合資格單據須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8日。會員須於14日內憑利東街商戶發出之電子消費機印發票及相符之付款簽賬存根親臨登記並換領。持卡人與登記人必須為同一人。
  6. 以上換領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泊車優惠除外)。
  7. 以上換領之條款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每個指定消費期內之合資格交易金額可累積計算,惟每個消費期所累積之消費金額不可轉移或疊加至下一個消費期計算,如此類推。
  9. 所有相關合資格消費單據經成功批核後,有關獎賞將即日自動存入會員帳戶內。
  10. 獎賞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11. 任何商戶與其職員 (包括但不限於商戶店主、員工) 之間的交易均不能作登記積分或換領獎賞之用。
  12. 以上內容如有任何爭議,利東街管理有限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